签了租车合同。我不想在租车方面支付三个月的
湖口离婚律师
2025-04-29
你提到合同中已约定需支付三个月租金和一个月押金,但感觉不公平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零九条,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。若你认为合同条款显失公平,可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一条,在合同签订一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。但需注意,撤销请求需基于充分理由,如对方利用优势地位或你处于困境等情形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租金和押金的支付期限,你可按以下方式处理:1.与出租人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支付期限;2.若协商不成,根据法律规定,你应支付从领取车辆至归还车辆期间的租金,租金标准按合同约定的计算;3.对于押金,一般在合同结束时,若车辆无损坏,出租人应退还押金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若合同已明确约定需支付三个月租金和一个月押金,且该约定未违反法律规定,你通常需按约定履行。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,则你应支付从领取车辆至归还车辆期间的租金。因此,仅支付工作两天的租金可能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。建议与出租人协商,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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